(3)"志愿+分数"与"分数+志愿
"相结合的投档办法。这种投档办法一般设计为两个志愿,第一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,按"志愿+分数"投档,第二志愿可以填报2-3所学校,作为
平行志愿,按"分数+志愿"一次性投档,简称为"小平行"投档。这种两相结合的投档办法事实上是将一个批次的录取分为两个阶段,每个阶段分别实行不同的投档办法。这种小平行的投档办法,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时的困惑依然,填报第二志愿时一般而言也只能选择连续1-2年在当地第一志愿始终招不满的学校,但其好处在于对第一志愿落选的考生,特别是高分落选的考生,因为有优先投档权,增大了选择学校的范围和录取机会。
对于实行小平行投档办法的省市的考生而言:填报第一志愿时,因为仍是按 "志愿+分数"投档,且一般只能填报一所学校,仍然要慎重考虑量力而行,填报的思路同原来是一样的;填报第二志愿时,因为是按"分数+志愿"一次性投档,在可以选择的2-3所平行学校中,至少有一所学校应是本人能接受的录取分数较低的学校。